*ST京蓝在2025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现符合以下任意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1)于2022年4月28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2)于2021年4月27日-2025年5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5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以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