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7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相关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了《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及其他关于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人数将从9人增加至11人,并明确董事会成员中应有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4、将股东会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调整为1%。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
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 公司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审小组和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组和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粤股审〖1992〗59 号文)批准,以 审〖1992〗59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工商行政 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 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执照号为:4400001009232。 信用代码为:914407001941339867。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担
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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