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3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其余63名激励对象均为在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于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A+(100≥Y≥95 分),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 10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归属。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的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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