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新规震动地方AMC圈2025年7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规明确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单一客户和同一集团客户的股权、债权等投融资余额分别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10%和15%,并明确了流动性风险、关联交易及外部融资的监管要求。
监管升级的背景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办法》出台是为了完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制度,引导行业提高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地方AMC行业快速发展中出现偏离主业、盲目扩张、风险累积等问题,亟需统一的监管标准加以规范。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认为:"《办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工作,引导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规范稳健经营,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形成协同,助力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和区域性金融风险。"
新规的主要影响金融监管总局强调,《办法》将推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有效服务地方,提升服务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质效。具体体现在:1. 通过明确业务范围、经营红线及风险管理要求,推动地方AMC聚焦主责主业;2. 防范风险外溢,提升服务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质效;3. 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需对本地区地方AMC负总责,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监管协同。
行业反响业内资深业务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对于我国地方AMC行业有一定意义,有助于促进地方AMC行业的发展,使其在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中发挥作用。"21世纪经济报道也指出,《办法》的出台将推动地方AMC行业进入更加规范、透明的发展阶段。
金融监管总局在政策解读中明确表示,新规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随着新规落地,地方AMC行业将迎来更加规范的发展阶段。